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省招生办公室部门设置:
◆ 综合处
◆ 监察处
◆ 科技信息处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 成人教育招生处
◆ 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 自学考试处
◆ 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 命题制卷处
(一)综合处
负责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监察处
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下级招生考试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和纪律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负责查处招生考试违纪舞弊案件等。
(三)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四)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五)成人教育招生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成人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六)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编制省部署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省部属普通中专的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参与制订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自学考试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定自学考试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指导社会助学机构;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评卷、考绩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八)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工作;负责硕士生推荐免试工作和博士生招生工作;指导和监督招生单位的命题和复试工作;负责在职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
(九)命题制卷处
负责普通高考艺术类、专升本、对口生及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社会考试的命题及相关试卷监印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省招生办公室部门设置:
◆ 综合处
◆ 监察处
◆ 科技信息处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 成人教育招生处
◆ 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 自学考试处
◆ 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 命题制卷处
(一)综合处
负责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监察处
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下级招生考试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和纪律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负责查处招生考试违纪舞弊案件等。
(三)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四)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五)成人教育招生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成人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六)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编制省部署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省部属普通中专的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参与制订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自学考试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定自学考试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指导社会助学机构;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评卷、考绩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八)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工作;负责硕士生推荐免试工作和博士生招生工作;指导和监督招生单位的命题和复试工作;负责在职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
(九)命题制卷处
负责普通高考艺术类、专升本、对口生及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社会考试的命题及相关试卷监印工作。
省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号
邮政编码: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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