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买房,可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鹿杨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据悉,11月1日起,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的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以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此类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无在京购房提取记录限制。
为了确保疏解单位和人员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以下简称“疏解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记者了解到,新政主要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两方面给予支持措施。在提取方面,根据《意见》,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可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租房提取。并且,提取时将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不受月缴存额限制。而按照原有政策,职工申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应按照月租金和月缴存额较低者提取。
另外,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也可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提取,且不受无京内购房提取记录的限制。而按照原有政策,购买京外住房申请提取的人员,申请人及配偶应无在京购房提取记录方可提取。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意见》首先明确,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此举将帮助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缓解资金压力,更好发挥疏解非首都功能作用。
同时,《意见》还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额度进行了调整。以前,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申请贷款时,购买首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应不低于35%、40%。购买二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应分别不低于60%、80%。《通知》将首付比例调整为,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与此同时,如果疏解人员的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将由60万元调整为,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意见》中未提及的其他贷款政策将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现行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最优惠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