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义务教育招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4月29日,芜湖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坚持“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免试就近划片入学。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借读生。
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市区全面实行义务教育网上报名
今年招生对象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本市市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为深入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市区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审核、分配,为家长和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通过皖事通或芜湖智慧教育应用平台的报名窗口进行报名信息采集;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幼升小、小升初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通过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学生入校分配。
所有即将在我市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都要在网上进行报名。未在我市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回芜湖市区上小学一年级,全部参与网上报名;未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学生回芜湖市区上初中,也全部参与网上报名。小升初网上报名拟于5月下旬启动,幼升小网上报名拟于6月下旬启动,具体报名时间、日程安排正在拟定中。
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两个一致”政策优先就近入学
今年芜湖市继续坚持“两个一致”政策优先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符合“两个一致”的前提下,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拥有100%房屋产权,且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满足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方可在实际居住地(即户籍地址或房产证地址)优先保障就近入学。
我市鼓励各区积极探索制订一处房产在一定年限只安排一名适龄学生(多胞胎和二孩除外)入学。各区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并报区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对于不符合“两个一致”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保证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市区户籍无房家庭租房居住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凭我市居住证由居住证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对于残疾儿童入学,坚持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安置原则,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一人一案”保障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享受义务教育。
未交付小区暂不纳入学区划分
小学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今年我市继续取消义务教育各类特长生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释放的优质学位全部用于划片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小学可以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不得超班额(小学标准班额45人)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对未交付使用的小区,暂不纳入学区划分。
严禁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大江晚报记者 奚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