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男子替朋友顶夜班,提前回家后,竟发现朋友在自己老婆被窝
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
嫂叔不亲授,长幼不比肩。
《君子行》中的这六句话总结起来就是不要做出让人心生怀疑的事情,而要避免让人心生怀疑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人伦常理中有很多事情是不被允许的,是不被提倡的。博学的人将这些准则说得非常高雅严谨,民间则用谚语来表示同样的意思,流传至今并且很为人所熟悉的就是这句话:
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扶。
谚语的意思通俗易懂,这也应当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对自己身边亲近之人的伴侣有非分之想,既僭越了感情又践踏了朋友之间的情谊。做出这种事情来最后总会有东窗事发的一天,而只要跨出了哪一步,几个人之间最后就不可能以喜剧收尾。
近日沈阳有一名女子就因为这个原因差点变成了“南极仙翁”,额头被丈夫打出了一个很大的包,若是乍一看还会觉得是她的丈夫太过暴力,可是在了解了真相之后只能说是让人哭笑不得,甚至对她的丈夫不免生出几分同情。
这名女子名为小丽(化名),与丈夫王刚(化名)结婚的时间还不长。王刚文化水平不高,但是为人特别勤快踏实,在一家工厂上班,工作时间三班倒,非常辛苦。特别是夜班,夜班往往是接在早班之后,这一天基本就是睡一觉就起来干活,一般人都会觉得吃不消。
王刚在工厂有一个“好兄弟”宋军(化名),两人都是换了好几份工作之后才来到这个厂,一见如故,两人平时下班之后就待在一起谈天说地。宋军还没有成家,王刚处于热情带他上自己家里吃过几顿饭。小丽长得漂亮,做饭手艺也很好,宋军每次来都会夸赞王刚福气好。
王刚每次听了直乐,殊不知听者无意,说者有心。
一段时间之后宋军找到王刚说自己身体不太舒服,希望王刚能帮他上一次夜班,为了表示感谢他愿意给200块钱给王刚。夜班虽然辛苦,但是工资比百般是要高一些的,再加上这200块钱的感谢金,王刚觉得这活划算,能接!于是欣然答应了。
每一周宋军都会“友情”感谢王刚200块钱,时间一久王刚都不好意思了,但是毕竟自己也干了活,所以钱每次也都收下了,但是为了表示对宋军身体的关心,他请宋军上自己家吃饭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这天宋军又跟王刚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掏出200块钱让他帮自己上一次夜班,钱是当着小丽的面给的。
第二天喜滋滋拿着钱在工厂做工的王刚全然不知他在前面冲锋陷阵,自己的后院早就已经“起火”。碰巧工厂这天停电了,所有人都提前收工回家,正想着给小丽一个惊喜的王刚却被小丽来了一个惊吓。回到房间之后王刚看着小丽坐在床上不说话,而她的身后分明还有一个人躲在被子里。
王刚勃然大怒,走上去掀开被子一看傻眼了,这不就是自己的好兄弟,身体经常不好的宋军吗?原来他身体不好的原因是小丽,王刚冲上去对着宋军的嘴巴就是两拳,小丽也没有逃脱王刚的拳法,额头肿起的她坐在床上失声痛哭。
遭遇这种情况,王刚觉得讽刺万分,拿起手机拍下视频发在了自己朋友圈并配文“反正日子也过不下去了,要丢人一起丢人”。掏出口袋里的200块钱,王刚怎么看心里都堵得慌,然而最让他受不了的是这200块钱竟然就是自己妻子给的。一开始宋军的确每次都会给200块钱给王刚,但是后来没有钱了,小丽便非常好心地给200块给宋军,宋军给王刚,而王刚的钱最后又全部上交给了小丽。
钱从左口袋进右口袋,小丽和宋军两人都皆大欢喜,可怜王刚在中间承受屈辱。发泄了自己的怒火之后,王刚最后决定和小丽离婚。尽管小丽痛哭着哀求他再给一次机会,但是王刚还是决定走诉讼离婚这条路。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明确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可以视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小丽与王刚之间的婚姻虽然并不符合以上五种情况,但是小丽与她人通奸,在自己家中行不轨之事性质恶劣,对王刚极为不尊重,并且已经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没有做到对王刚从精神到肉体的绝对忠诚,这个行为已经导致了她与王刚的感情破裂,所以法院应准予他们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小丽与宋军两人有违伦理道德,做出这种事情实在为人所不齿。婚姻不是儿戏,如果感情已经不再,选择离婚就是最后的体面,一边扮演贤妻一边与人私通,实在令人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