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进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除了推动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还要致力于提高全球经济治理质量,做推进全球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和维护者。马克思提出的世界历史形态,已经演变为现在的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时代,并且他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的扩张本质以及造成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仍然没有改变,使得由发达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贸易也存在着参与国发展差距过大及其地位不平等不平衡性问题,从而影响世界和平发展的进程。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世界一员的发展中大国的中国有能力、有责任倡导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国际经济新秩序朝着相互尊重、公正合理、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要推进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破解全球性经济治理难题,需要发挥国际性和区域性机构组织的体制机制作用,以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改革。
首先,要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世贸组织是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重要支柱,改革和完善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经济体系就要推进世贸组织在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政策审议监督、多边贸易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倡导支持通过合作、平等对话与协商等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贸易争端。
其次,要加强我国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的协调合作,深化与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合作。要维护联合国权威,支持联合国动员全球资源、协调全球行动作用的发挥,推动二十国集团加强多边贸易和国际投资体制机制建设,致力于疫情下团结经贸务实合作以恢复世界经济运行顺畅。
数字经济作为新兴发展领域,对其治理存在着许多方面的空白,易引发数据安全、个人隐私、数据主权、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因此我国要协同各国各方高度重视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的建设问题,携手构建公平开放的数字发展环境。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要积极承担国际责任与义务。
尽管全球经济治理的主体具有多元化,但国家是全球治理的主体,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面对全球性的经济治理困境和危机,每个国家都不能置身事外,理应共同参与治理。但全球经济治理并非每个主体都担负同等的责任义务,其在国际社会上的等级地位差异决定了参与治理的权责的不同,各国要在各自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承担国际治理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