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陕西省司法厅直属所,是陕西省司法厅指定的陕西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顾问单位,成立有党支部、团支部。合伙人臧树华、王其伯、时建强均为执业20年以上的律师。律所主任臧树华,从业前曾在军队政法院校担任领导和教学工作30余年,执业以来,多年担任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代理中铁十二局重大案件30多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代理香港“博尔宁胶囊”专利案件,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曾被《中国医药报》刊载长文报道;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全所现有人员70余人,其中执业律师45人,从法院、检察院领导岗位退休的顾问8人,律师助理17人,行政、财务人员4人。执业律师中,执业10年以上的17人,教授1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6人。律师队伍结构合理,团结和谐,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办案认真负责,讲究效率,是一支值得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团队。本所下设六个部,业务领域涵盖刑事、民商合同、婚姻家庭、金融服务、工程建筑、土地房产、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二十多类法律服务。2006年至今,共代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3000余起,成功办理了青藏铁路工程合同、西安四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香港“博尔宁胶囊”专利等在省内外、国内外具有影响的重大诉讼、非讼案。
本所坚持“为尔执事,一诺千金”核心从业理念,专业专注,追求极致,始终以勤勉敬业、优质高效、诚实信用,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秉承团队合作、精诚团结的工作模式,对于接受委托的项目和案件由各专业部门的律师组成律师团来承办,向客户提出真正具有建设性的方案,运用全部资源为诺尔的每一位客户竭诚提供最为专业化、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律所常年坚持每周半天集体学习,研讨前沿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经常举行小型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剖析会、疑难问题会诊会。律所管理正规,纪律严明,办案规范,收费透明,多年来深受业界的尊重和每位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