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阳光博舟,取义“沐艳阳公正之光,行博学正义之舟”。
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于2004年6月25日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本所服务宗旨为:传播法律,服务社会;司法从善,以法育人;公平与正义是我们追求的永恒理念!诚信与高效是我们恪守的神圣职责!
历经十四年的发展,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33名,实习律师3名,行政人员4名。
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是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其中6人拥有硕士学历,2人拥有博士学历。不仅理论深厚、业务精湛且恪守诚信,赢得社会的广泛好评,创所至今仍然保持着零投诉的骄人纪录,2007年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将本所评为AAA最高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
2013年11月26日,吉林阳光博舟(通化)律师事务所成立,成为吉林省首家在省内一级地市成立分所的本土律师事务所。经过5年的发展,通化分所现有执业律师11名,在通化地区日渐壮大,为当地司法事业贡献力量。
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依据我国律师法等相关规定全面开展律师业务,在诉讼、仲裁和非诉讼业务并举的前提下侧重在建设工程、公司业务、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以及知识产权等领域为国内外客户依法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