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本所)于1990年12月1日开始营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深交所依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履行市场组织、市场监管和市场服务等职责,主要包括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依法审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等。
深交所是实行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法人,现有121家会员和3家特别会员,在所党委领导下,建立了会员大会、理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深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特区“拓荒牛”精神,发挥直接融资主渠道作用和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服务国企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资本加速形成。经过三十多年接续奋斗,初步构建了基础功能完善、板块特色鲜明、监管规范透明、运行安全可靠、服务全面高效的市场体系,形成“主板+创业板”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市场结构,既支持相对成熟的蓝筹企业和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又服务各种类型的投资者,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深交所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市场功能持续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多项指标位居世界前列,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新兴市场之一。2021年,深市股票成交金额、融资金额、IPO公司家数和股票市价总值分别位列世界第三、第三、第四和第六位,在联合国可持续交易所倡议对G20主要交易所碳排放量统计排名中,深交所表现最优。
深交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秉承“公诚勤廉”价值观,以“汇聚创新资本、激发成长动力”为使命,以“建成以优质创新资本中心为特色的世界一流交易所”为愿景,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促进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努力走好中国特色现代交易所发展之路,助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