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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丨电力体制改革再出发

发布者:上海北变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8-25 来源:上海北变科技有限公司

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也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能源工业的中心。伴随改革开放,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先后经历了集资办电、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及深化改革的阶段,以及以中发9号文发布为标志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站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历史节点,有必要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的经验再总结,对未来发展前景再展望。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

回顾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历程,归纳起来有三方面特色经验值得铭记:坚持立足国情,形成了中国特色电改模式。国外推行电力体制改革都有自身政治体制、电力工业发展阶段特征,我国没有简单照搬照抄国外“破碎式”改革模式,而是采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模式,保障了电力长期持续可靠供应。目前我国装机容量、电网规模和全社会用电量位居世界,已于2015年底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无论从哪个角度衡量,都可以说我国创造了电力工业的世界奇迹。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02年国发5号文出台,通过“厂网分开、主辅分离”体制性变革,促进电力行业净产出水平提升11.2,进入发展快车道,基本满足了“用上电”的需求。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2015年中发9号文出台,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对增量配电放开、电力市场建设、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组建等重大改革事项,先进行试点再逐步推开,为人民从“用上电”向“用好电”转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从“快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

坚持市场方向,在深化改革中释放活力。交易规模大幅增长,从2002年以来的零星探索,到2017年全国市场化交易年度电量1632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5.9,进入加速扩张阶段。配售电市场加速培育,截至2018年4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批复、二、三批增量配电放开试点项目292个,全国范围内注册售电公司超过2500家。新能源消纳成效显著,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内通过大电网、大市场跨省消纳新能源4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6,其中通过跨区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减少“三弃”电量近70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