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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压电工、高压电工国家应急管理局规定必须培训考证上岗
      2020-06-18 12:53:22发布 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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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以下简称电工作业证)。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有利于确保生产安全、有利于工作平稳过渡、有利于保障相关企业人员权益的原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家能源局对电工作业目录,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实操考试标准和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以下统称大纲标准 ),以及考试题库等进行了制(修)订,现就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障电力系统、电力建设施工、社会用电和进网作业电工人身安全,将特种作业电工作业目录调整为6个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
    大纲标准
    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大纲标准保持不变。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等4个操作项目大纲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修)订,电工作业证考核发放工作按照新颁布的大纲标准执行。

    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大纲标准保持不变。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等4个操作项目大纲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修)订,电工作业证考核发放工作按照新颁布的大纲标准执行。

    主要培训项目:
    (1)电工:低压电工操作证、高压电工操作证
    (2)电焊:焊接与热切割
    (3)制冷:制冷设备安装与维修
    (4)登高:高空作业上岗证
    上课地点:南宁市明秀路113号
    报名地址:明秀西‌‌路113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三分院‌‌)
    联系人: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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