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测验的常模及其建立方法
教育测验的常模及其建立方法
1.数据的种类
(1)按照数据的来源分,可将数据分为点计数据和度量数据
度量数据是指用一定的工具或一定的标准测量所获得的数据。例如,用某种智力测验测得学生智商的数据,用某学科测验获得学生该科知识、能力情况的数据,用米尺测得学生身高的数据。
(2)按照数据的连续与否,可将数据分为间断性数据和连续性数据
取值个数无限的(不可数的)数据,称为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数据。学生的身高、体重、智商、用百分制分数表示的学科成绩等,都属于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数据。
(3)按照数据的精确性程度,可将数据分为类别数据、等级数据、等距数据和比率数据。
等距变量具有等级变量的特征,还要求连续数量之间的差距相等,亦即具有相等的单位。因此,等距变量可以作加减运算,不能作乘除运算(因为等距变量并没有绝对零点)。
2.教育测量数据的特点
(1)教育科学研究中绝大部分数据属于等级变量,可以比较大小,不能加减更不能乘除。
(2)教育测量的多数数据从本质上说是主观的。
(3)教育测量的数据还具有随机性。
(4)教育测量的数据也具有模糊性。
3.加权求和
权重是指各分变量在总变量中所占的比例或比重的大小。加权求和是将各次测量的结果按照一定的权重相加,采用所得结果作出判断。根据权重的不同可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等权相加
等权求和是加权求和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将各变量(题目、分测验或测验)的得分直接相加而获得一个合成分数。
(2)加权求和
4. 一个与被试同类的团体在相同测验上得分的分布状况与结构模式,成为常模。
测验的常模可分成两类,一是发展常模,二是组内常模。发展常模有年级常模和年龄常模之别。
所谓年级常模,就是不同年级学生在某种测验上的正常的一般的表现水平。
5. 常模参照测验与标准参照测验
在教育与心理测验中,可依据解释测验分数的参照点不同,把测验分成常模参照测验和标准参照测验。即参照测验的常模,对测验的分数进行解释与评价的测验,称为常模参照测验;
参照测验的“标准”,对测验的分数进行解释与评价的测验,称为标准参照测验。
6.百分等级常模
百分等级是一个地位量数,能够反映某个测验分数在一个次数据中的相对地位。它是把学生的原始分数放在该学生所在群体的成绩中进行比较,以确定该学生在群体中的相对地位之高低。
百分等级常模就是基于某个常模团体,为某种测验的原始分数与百分等级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的组内常模类型。
7.标准分数常模
标准分数是以标准差为单位表示测验成绩与平均分数之间的距离。标准分数的使用是基于常模数据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标准分数本身是关于原始分数的一种线性变换,因此,标准分数Z分数不改变原始分数的分布形态。标准分数Z分数具有较好的可比性和可加性。
8.在现行试点使用的高考标准分数转换方案中,一律采用正态化转换方案。
9.教育测量量表分类
按照测量的精确程度,将测量量表从低到高分为称名量表、顺序量表、区间量表/等距量表和比率量表。
10.等距变量
等距变量具有等级变量的特征,还要求连续数量之间的差距相等,亦即具有相等的单位。因此,等距变量可以作加减运算,不能作乘除运算(因为等距变量并没有绝对零点)。
11.测验蓝图的设计一般采取的步骤
测验的蓝图一般用反映测验内容和学习水平的命题双向细目表表示。设计测验蓝图主要采用以下步骤:(1)确定测验内容要目。如何确定测验内容要目,必须依据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实际而定。(2)确定该科目应考查的目标层次。把这些目标层次从低级到高级依次安排在表中顶端第一行的有关格上。(3)确定各项测验内容要目下的权重。根据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时间和分配比例,以及测验性质和其他因素,对列入测验范围的内容要目或内容点,赋以合适的相对比重即权重。该比重是测验试题数量、测验时间、分数分配的依据。(4)形成命题双向细目表。把每一项考试内容的分数比重逐一分配到若干必要的测验目标层次上去,形成网格状的分数分配方案,即命题双向细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