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的设计与研究计划的制订 取样的要求与方法
教育研究的设计与研究计划的制订
取样的要求与方法
1.总体
总体即研究对象的全体。凡是在某一相同性质上结合起来的许多个别事物的集体,当它成为统计研究对象时,就叫做总体,是一定时空范围内研究对象的全部总和。
2.样本:是从总体中抽取的、对总体有一定代表性的一部分个体,也称为样组。它是能够代表总体的一定数量的基本观测单位。样本中包含的个体的数量称为样本容量。
3.取样:是遵循一定的规则,从一个总体中抽取有代表性的一定数量的个体进行研究的过程,目的在于:用一个样本去得到关于这个总体的信息及一般性结论,从样本的特征推断总体,从而对相应的研究做出结论。
4.选择样本的基本要求
(1)明确规定总体。要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明确总体界限。
(2)取样的随机性。要尽可能使每个被抽取的个体具有均等的机会。
(3)取样的代表性。要尽可能使抽取的样本能代表总体。只有样本具有代表性,那么由样本特征推断的总体特征才有一般性,对总体的研究成果才有推广价值。
(4)合理的样本容量。要科学的确定样本的大小,既要满足统计学上的要求,又要考虑实际上收集资料的可能性,并使误差减到最低限度。
5.取样的基本方法
(1)简单随机取样(抽签、随机数目表):是在总体异质性不是很大而且所抽取样本较小时经常采用的一种形式。
(2)系统随机取样:与简单随机抽取样相比较,抽样误差相对小一些。
(3)分层随机取样
也叫类型抽样,是指将总体按一定标准,即单位属性特征(变异度的大小)分成若干层次或类别,然后再根据事先确定的样本大小及其各层或各类在总体中所占的比例提取一定数目的样本单位。
适用的条件为:当已知研究总体由不同性质的几个部分组成,要使抽取的样本能客观反映总体的结构特征,就可以采用此类型抽样。
(4)整群随机取样
方法:把一个个整体,如学校或班级编号,然后用随机、机械或类型取样方法进行抽取,它不是从整体中逐个的抽取对象,而是抽取一个或几个单位整群作为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