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展映展播单元征片公告
一、北京纪实影像周
北京纪实影像周简介
北京纪实影像周作为北京纪实影像产业创新管理服务的重要抓手和平台,持续为推进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自2017年创办以来,北京纪实影像周以打造“北京文化活动新名片、中国纪实活动新品牌、纪录片国际交流新中心”为目标,打造影响深远的首都“新视听”文化品牌活动。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导,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宣传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东城区政府主办,由北京国际设计周有限公司承办, 拟于2022年8月24日至30日举办。在前五届发展基础上,将以“记录新时代·建构新生态”为主题,在原有板块基础上进行归集改版,突出新高度、展现新面貌、打造新内容,设立启动仪式、总结仪式及学术推荐、主题活动、展映展播、产业创投、特别活动五个基本单元,持续引导全球纪实影像资源在北京创新落地转化,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国际纪实影像活动品牌,推动新时代北京纪实影像产业高质量发展,树立新时代中国形象,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
展映展播单元
北京纪实影像周展映展播单元是纪实影像周最受关注内容之一,将于8月下旬开展为期7天的展映展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造永不落幕的“北京纪实影像周”,营造“全北京看纪录片”的仪式感和场景体验,在北京建立“北京纪实影像地标”。
报名资质
1) 报名者须为该项目的版权持有人或版权所有人代表;
2) 申报项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作品类型
1)电视纪录片(长片、系列片、短片);
2)纪录电影:应为2021年1月1日后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影片(未完成影片不可参与);
3)纪实类短视频。
报名方式
报名项目须在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微信公众号《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展映展播单元征片公告》中获取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与其他资料一并发送至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邮箱(beijingdoc@outlook.com),无需缴纳任何报名费用。报名表内容请认真填写核实,组委会将对报名内容进行审核,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展映资格。
二、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展映展播单元将于公告发布日起开放征片报名,并于 2022 年 6月 30 日截止报名。超过此期限报名的项目将不被纳入评审流程。
报名通道
报名项目须在报名开放日期内在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仔细阅读《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展映展播单元征片公告》,获取报名表,逐项填写参评项目的必填项信息,并将报名表与其他资料一并发送至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邮箱,完成报名。
联系人:张然
电话:18610533535
联系人:王姜松岳
电话:17600660731
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邮箱:
beijingdoc@outlook.com
报名材料
● 展映展播单元征片报名表(下载填写,包含纪录片简介、主创名单简历、参展获奖情况、成片及预告片百度网盘链接等;word、pdf格式各一份)
● 海报1张(分辨率 300dpi以上,不小于2M)
● 剧照3张(分辨率 300dpi以上,不小于2M)
● 导演近照 1 张(分辨率 300dpi以上,不小于2M)
● 完整成片(表格填写,视频需为质量不低于 1920*1080的高清 MOV / MP4 格式文件,并配有中文字幕,百度网盘形式提交)
● 预告片(表格填写,时长为3分钟以内,视频需为质量不低于1920*1080的高清 MOV / MP4 格式文件,并配有中文字幕,百度网盘形式提交)
当项目联系人的邮箱收到组委会关于报名成功通知邮件,即表示报名流程结束。否则表示该项目报名未完成(资料不齐、成片未上传等情况)。当报名流程结束后,已报名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报名。
版权信息
报名者应拥有其报名项目的著作权或代理发行权,同时保证该影片无版权纠纷,其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影片视频图像、创意文本等已获得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若因上述原因引起报名项目的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法律纠纷的,由报名者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等一切法律责任。如报名项目存在版权或肖像权侵权行为,组委会有权拒绝该项目报名。
三、入选项目
展映展播单元的所有报名项目,最终将经由北京纪实影像周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后决定展映片单。组委会将以邮件的形式正式通知报名者,并对外公布展映片单。
入选片单项目在报名材料中提交的图像与文字信息,将呈现于本次活动手册、官网、线上与线下媒体宣传中。组委会有权对入选项目信息进行编辑和公开宣传使用,如涉及保密内容,应于提交北京纪实影像周组委会时书面指定并做说明,否则视为非保密内容。
四、权益申明
报名者一经提交报名,即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公告各项条款之规定。北京纪实影像周组委会有权修改本公告、规则、条款或与本公告相关的其他规定,修改后的上述文件或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布。北京纪实影像周组委会对展映展播单元的全部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纪实影像周组委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
(宣传管理处供稿)
来源: 首都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