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学校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学校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有:
(1)有效性原则。所谓有效性原则,是指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工作效率是指耗费的时间与获得绩效的比值。在相同的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大,或完成同等工作任务,耗费的时间少,则工作效率高。社会效益是指国家投入的各种物质资源获得的绩效给社会带来的好处,即社会价值。谁取得的工作绩效给社会带来的好处大,价值高,那么他的工作社会效益就高。如果学校的组织机构设置科学,工作的方向目标正确,那么工作的效率和效益才能成正比;
(2)管理幅度原则。所谓管理幅度原则,是指一个组织或领导人员直接管辖的下级组织或人员的数量或范围要适当合理。幅度过宽,则力不从心;幅度过窄,则浪费人力。这是人们在管理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深刻体会;
(3)统一指挥原则。统一指挥原则,是指在一个组织机构内要建立一个统一的行政领导和指挥系统,下级只接受一个上级的直接指挥,不能有多重指挥;
(4)权责对称原则。所谓权责对称原则,是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岗位职务必须承担一定的职责,并赋予一定的权力,使职责和职权相一致,既避免有责无权,也避免有权无责,保证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
(5)协调一致原则。所谓协调一致原则,是指组织机构的运转作为一个整体,要有统一的意志、统一的指挥、统一的行动,组织的各部门要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互相沟通协作,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步调一致地行动,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6)因校制宜原则。所谓因校制宜原则,是指学校组织机构要根据学校自己的性质、特点、规模、任务、环境、历史以及发展前景等因素决定机构的废、改、立。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因校制宜,不应强求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