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的征收期限是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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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的征收期限是多长?借鉴外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课征遗产税的操作经验,依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体制,比较可行的遗产税纳税期限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纳税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期,该期限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之日起算,由纳税义务人向遗产所在地或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纳税申报,期限可定为三个月。如果纳税义务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按这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的,可以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用书面的形式申请延长,延长的期限既可由法律统一规定,亦可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二是税务机关的调查估价和纳税通知期。该期限从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义务人的纳税申报之日起开始。即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义务人的纳税申报书后,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办理遗产的调查和估价工作,通过纳税鉴定确定交纳税款额,发放纳税通知书,此期限在我国可定为三个月。
三是税款交纳期。即纳税义务人在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后,应当交纳税款的期限。在我国可定为接到纳税通知书后二个月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其延长期最高也不应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