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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时间:2021-07-12 23:56:34  编辑:  来源:创优信息发布网  浏览:27次   【】【】【网站投稿 【我要举报】
    【合伙经营合同】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___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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