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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时间:2021-07-11 11:38:20  编辑:  来源:创优信息发布网  浏览:35次   【】【】【网站投稿 【我要举报】
    【承揽合同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a.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障施工所需的工作条件。
    b.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的基础条件,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c.发包人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设计的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d.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
    e.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f.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a.按照约定工程质量、期限交付建筑工程是承包人的基本义务。
    b.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应妥善保管。
    c.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的检查。
    d.承包人对自己交付的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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