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租赁合同】委托租赁模式
【房屋委托租赁合同】委托租赁模式
A, 委托租赁产生的法律关系
委托租赁中,有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承租人三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委托人与受委托人之间,形成委托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委托合同;受委托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租赁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租赁合同,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如图所示:
委托人 委托民事法律关系受 托 人 租赁民事法律关系承租人
B, 委托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委托人,受托人;
代理性质;
代理的权限、范围,委托租赁物件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位置;
指定的承租人;
租金的限价,溢价的处理,租金的收取和支付;
租赁物件的交接,安装,调试和验收;
租赁物件的租赁期限,养护,投保的要求,残值的处理;
手续费的收取和支付,广告宣传费用的承担;
委托人保留的权利,受托人免责条款,风险责任承担;
不可抗力的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的生效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C,委托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委托租赁的物件要明确,包括租赁物件附属的设备,备件,是否一起委托租赁,均要在合同中具体规定;
指定的承租人要明确,亦要约定承租人不能按要求承租时的处理办法;
租金价格的限制要明确,防止出现租金歧义而不被委托人承认;
委托人声明保留的权利和受托人免责的条款,均要明确,防止出现风险不当承担的情况;
手续费和宣传广告费的支付和承担,这是受托方的主要权利,规定要明确详尽,包括支付的数额,方式和币种,均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