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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知识解读之投标文件的编写

    时间:2021-06-18 20:47:56  编辑:  来源:创优信息发布网  浏览:72次   【】【】【网站投稿 【我要举报】
    【招标知识】招标知识解读之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按照第11、12和13条要求填写的招标格式、招标报价表及《招标书》。


    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按照第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第18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所附投标报价说明完整的填写《投标书》和招标报价表,表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数量及价格。


    12.投标报价


    12. 1投标人对投标货物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在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价格表内分别填写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出厂单价、总价。运保费须单独报出。


    12. 2投标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合适的投标报价表上表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报价表上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货物者投标文件无效。


    12.3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3.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产品鉴定证书


    生产许可证


    荣获国优、部优荣誉证书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联合投标时,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1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的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的适用性。


    15.2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货物和服务实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 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15.2.1如有需要,应在规格偏离表上逐项说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不同点以及完全不同之处。


    15.2.2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设备的业绩。


    15.2.3货物的图纸和样本、资料及说明书等。


    15.2.4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声产企业。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17.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7.1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17.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盖章。


    17.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位废标。


    17.4投标文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7.5投标文件的分数:一式 份。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


    17.6投标人可根据投标货物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一式__________份,纳入投标文件。


    18 .投标保证金


    18 . 1 根据投标须知第 10.1 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不低于期投标报价 ________% 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8 . 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须知第 17.6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8 . 3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可是用现金,或使用支票、银行保函和汇票,由投标人按招标邀请函中明确的银行、账号合要求数额办理,于开标前规定时间交招标人。


    18 . 4 对未按招标须知第 18.1 和 18.3 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 . 5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 24.2 条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8 . 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 . 根据投标须知第 25 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第 22.5 条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 . 根据投标须知第 25.3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书。


    c . 未按投标须知第 28 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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