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名下无资产,债主又该如何讨欠款?
几年前,因为朋友介绍,万小姐认识了某企业的负责人张某,并和该企业有过一些业务往来。此后,张某称企业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向万小姐借款20万元,在收到借据后万小姐将钱借给了对方,并约定1年后返还本息。没想到1年后,对方并没有还钱,企业也宣告破产,万小姐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张某返还相应的本息。可张某依然拒绝还款,其名下也无可执行资产。但张某一直担任多家企业的要职,万小姐认为张某是在隐匿财产以规避执行,那该如何才能讨回欠款呢?
律师分析认为,万小姐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实际控制公司资金往来情况、个人资产,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同时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事由】
某企业的负责人张某曾与万小姐有业务往来,因为资金周转不畅,张某向万小姐借款2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某1年后将返还相应的本息。此后,张某的企业宣布破产,一直没有按约定还钱。万小姐多次催促未果,对方一直赖账不还。无奈之下,万小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尽管法院判决张某应及时还钱,但张某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即使万小姐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张某名下并无可执行资产,20万元的借款依然没有着落。万小姐发现,张某一直担任多家企业股东、董事、总经理。如此反差,让万小姐无法接受。她表示,张某隐匿财产以规避执行,能否委托律师调查张某实际控制公司资金往来情况、个人资产,并以拒执罪进行刑事自诉?
【律师说法】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中规定:“执行程序中的调查令是指在执行阶段,因申请执行人无法获取相关证据,履行相应的举证责任,经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批准签发的供指定律师向有关单位调查收集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书。”要想顺利按照生效裁判文书执行到被申请人的财产,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至关重要,因此,根据万小姐所述,结合法律规定,万小姐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被执行人实际控制公司资金往来情况、个人资产,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在多家企业担任董事、总经理,持有股份等信息,同时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因此也可能会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律师表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虽然不属于自诉案件,但如果被执行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即构成此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万小姐也可以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分析认为,万小姐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实际控制公司资金往来情况、个人资产,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同时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事由】
某企业的负责人张某曾与万小姐有业务往来,因为资金周转不畅,张某向万小姐借款2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某1年后将返还相应的本息。此后,张某的企业宣布破产,一直没有按约定还钱。万小姐多次催促未果,对方一直赖账不还。无奈之下,万小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尽管法院判决张某应及时还钱,但张某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即使万小姐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张某名下并无可执行资产,20万元的借款依然没有着落。万小姐发现,张某一直担任多家企业股东、董事、总经理。如此反差,让万小姐无法接受。她表示,张某隐匿财产以规避执行,能否委托律师调查张某实际控制公司资金往来情况、个人资产,并以拒执罪进行刑事自诉?
【律师说法】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中规定:“执行程序中的调查令是指在执行阶段,因申请执行人无法获取相关证据,履行相应的举证责任,经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批准签发的供指定律师向有关单位调查收集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书。”要想顺利按照生效裁判文书执行到被申请人的财产,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至关重要,因此,根据万小姐所述,结合法律规定,万小姐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被执行人实际控制公司资金往来情况、个人资产,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在多家企业担任董事、总经理,持有股份等信息,同时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因此也可能会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律师表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虽然不属于自诉案件,但如果被执行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即构成此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万小姐也可以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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