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回收汤底熬制老油变新油 违反食品安全法
10月26日,长法院审理一起涉食品安全案件。火锅店老板马某和吕某为节约用油成本,专门到学习老油熬制技术并添加到新油中使用,营业20余天总销售额达29余万。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日宣判。
小编提醒:餐饮行业火爆发展,开火锅店成为了多数人的选择,跻身于火锅业主要就是火锅广受欢迎,在市场上的热度高。当然开火锅店的前提,食材的安全卫生很重要,所以千万不要做出违法的事情。
违反食品安全法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法处罚措施是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