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学生必须具备的核心素养。校园欺凌本质上是一种道德缺失,在知善的情况下却不为善。主动欺凌者的行为表现为高度的侵略性、霸道、暴力、缺乏同情心等,漠视欺凌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痛苦,不断减弱自我道德意识和降低道德标准,这是道德推脱和品格缺陷的表现。因此,针对校园欺凌者,应重视道德价值观培养和品格教育,其中包括善良教育、尊重教育、责任教育、公平教育等主题。有德的行为是可以习得的,加强道德实践锻炼,通过感知、体验、仿效榜样的人格,达到对善的追求,共建友善社会。
防治校园欺凌应以法制教育立纲。很多研究表明欺凌行为产生的危害是严重而长远的。例如,对于被欺凌者的危害有的会造成身体的疼痛、损伤,有的甚至会造成终身残疾,有的更会在心理上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被欺凌者会表现出性格懦弱、自卑、不安、社交能力变弱,严重的会因恐惧而厌学、辍学,直接影响未来的发展和成长。价值观扭曲、偏差行为严重的欺凌者,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法律和规则意识是在不断纠正错误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因此,要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让学生知晓并遵守法律法规,预防犯罪。
防治校园欺凌,应以心理健康教育立技。其中包括培育学生的社交技能、情绪控制能力,以抵抗消极的群体压力,积极地悦纳自己,倡导建立尊重、合作、信任的人际关系。教师要坚决反对欺凌行为,发现欺凌现象,立刻干预,鼓励欺凌者多参与社会行为,帮助他们通过安全、可接受的方式寻求力量发泄与情绪控制,培养其同理心和责任心。同时,对被欺凌者赋权,重视抗逆力和自我防御能力的培养。被欺凌者通常表现为性格内向、羞怯、怕事、焦虑、无安全感、低自尊、缺乏与朋辈相处的交往技巧,有身体障碍或智力障碍等,迫切需要培养自信心和社交能力。教师要认可与赞美孩子的每一个正面积极的行为,激发其自信心,以公平和欣赏的眼光发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的内心需要,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和品格培养,对校园欺凌零容忍,共建和谐、善良和美丽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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