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嗓子疼就医被骚扰:掀衣抓胸,直接听诊,为何趁机猥亵频发?
有媒体报道,安徽省蚌埠市一美女因嗓子疼就医被骚扰。据悉,就医过程中,医生非但不避嫌,反而把美女的的衣服直接掀起来“听诊”,手直接触摸到乳房。事发后女患者果断报警,并且上诉后,得到法院的支持,2019年12月30日,一审判决涉事医生有猥亵罪行,同时,驳回涉事医生的反诉讼请求。
就事论事,随着“性别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女性,在面对“性侵犯”后,选择不再沉默。并且,很长一段时期,人们对于性侵犯的认知就是“强奸”,也就是存在实质性行为,才算是“性侵犯”。由此,也导致在“性侵犯”的认定中,出现一个较为尴尬的标签“强奸未遂”。
然而,个体边界愈加明确,关乎“性侵犯”的界定,最直接的迹象并不是“是否插入”,而是受害人的意愿是“否定的”。由此,关乎“性侵犯”的核心指标中,“不愿意”才是主要的,而所谓的侵犯行为,只不过是实证的迹象而已。
当然,要知道,“性侵犯”的危害性是有等级的。一般来讲,“性骚扰的程度”要比“猥亵的程度轻”,“猥亵的程度”要比“强奸的程度轻”。总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边缘性侵犯”(性骚扰和猥亵),一种是“实质性侵犯”(强奸)。而且,从现实的性侵犯案例统计来讲,一般“强奸案件”才能被收入案例库。
这导致,“性骚扰和猥亵”,很容易成为盲区。但是,不见得发生的频率会很低。过去,普遍来讲,“性骚扰和猥亵”被视为品行不端。而只有强奸行为,才能被拿到台面上说。由此,虽然流氓是非多,可只要不发生实质性行为,受害者只能吃哑巴亏。
不过,随着法理秩序的完善,“性骚扰和猥亵”也被纳入惩治的范畴。就如“美女嗓子疼就医被骚扰”的事情,如果放到十年前,二十年前,可能也只能吃哑巴亏。因为,在普遍的道德审视里,会认为医生不会性侵患者,多半的结论,会认为患者讹诈。这种较为固化的道德秩序,着实值得深思和玩味儿。
事实上,我们要知道,医生会不会性侵患者,这跟医生是否具备生理知识并无绝对关系。因为,除去医生的职业标签,每个医生就是实实在在的人。这种时候,如果个人道德不济,医生的职业外衣,更加容易形成一种庇护,让其变得肆无忌惮。
因为,普遍的共识中,医生对人体应该很熟悉。这导致,医生应该对患者不会有非分之想。于此,在男妇科医生的世界里,总是悖论不断。作为个体,到底职业身份是主体,还是性别身份是主体,这确实很难剥离开来。
即便,人们总是大谈职业道德,依然很难回避,医生也是真实的人这种现实。所以,回到最终的界定上,只要不动手,没有实质侵犯行为,心里怎么想,自然是管不着的。因为,内心的世界是私人化的,外人无法干涉。
回到,“美女嗓子疼就医被骚扰”的事情上,算是典型的“趁机猥亵”。“趁机猥亵”,算是性侵犯中较为高频的行为。在可见的图鉴中,男老师猥亵女学生,男上司猥亵女下属,男乘客猥亵女乘客(目前,性侵多是男指向女,女指向男的情况较少)算是较为常见的。总之,就是利用便利的空间,便利的秩序进行猥亵恶行的释放。
坦白讲,医生给患者进行检查,难免有身体接触。但是,该回避的时候,也应该有所回避。就拿“听诊”来讲,如果有必要接触皮肤,也应该作出适当的避讳措施。比如医生戴手套,或者隔着单薄的衣物进行。由此可见,上述事件中,医生的行为肯定是不当的。
无论如何,直接地用手抓胸,进行“听诊”,这都不符合异性行医的操作规范。因为,从根本上讲,如果可接触的行为是可回避的,那么太过越轨的行为,就属于明显的侵犯。所以,法院方面给出支持女患者的判决,也是属于合理范畴的。
不过,就当下的“道德环境”和“性认知环境”来看,被猥亵的女性,多数时候,还是选择沉默了事。因为,没有实质性行为的侵犯,很难进行取证。毕竟,不是所有的空间中,都有监控设备。由此导致,当诉讼无法得到支持的时候,沉默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起码,从受害人的得失层面上看,是这样的一种处境。由此导致,敢于站出来发声的受害女性,多数时候被赋予太多标签,有好的,也有坏的。好的方面,人们会认为她们是猛士,敢于打破道德桎梏的束缚。坏的方面,就是受害者原罪,比如“仙人跳不好惹”,或者“色相碰瓷”。
总之,在女性被长期客体化的认知环境中,一切有悖于男性立场的女性认知,都会被打上凶险的标签。这导致,在性侵犯案件中,终究难以回避道德审判。这种道德审判,而且更加倾向于苛责女性受害者。而非是苛责男性侵犯者。
不得不承认,难破的“自愿高墙”中,有一种可怕的逻辑,就是侵犯者会坚称“我没注意到对方不同意”。就拿,“美女嗓子疼就医被骚扰”的事情来讲,突如其来的“听诊”,大多数人都可能瞬间僵直。因为,按照斯德哥尔摩强奸救助中心的调查显示,70%的强奸受害人在遭受性侵的瞬间,身体会无法动弹,并且,也无法表示拒绝,陷入一种解离状态(紧张性强直静止)。
并且,我们也知道,在性教育相对遮掩的环境中,如果十三岁以下的女孩儿遭遇边缘“性侵犯”时,她们要是不表示拒绝,而且也不反抗,甚至,无他(她)人举证时,是不是就只能吃哑巴亏。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是一个相对残酷的问题。
因为,如果很多罪恶得不到惩治,就意味着,十三岁以下受害者“无关意愿”的特殊严判,也只是一座空中楼阁。可惜的是,有太多的“性侵犯”发生在“黑箱”之中,没有监控,没有第三者在场。这种时候,受害人怎么办,只能认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