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利克特的四种领导方式理论
阐述利克特的四种领导方式理论
密西根大学社会研究所的利克特认为:一个有效的管理者应该面向下属开展工作,及时与下属沟通信息,从而使组织中的全体成员建立一种团结一致、互相支持的关系。这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为此,利克特假设了四种管理方式:
(1)专制—命令式领导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领导者发布指示,下属执行且不参与决策;领导者很少用奖励的方法激励下属,而较多地采用处罚的方式;领导者习惯于自上而下发布指示和命令,而不注意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
(2)温和—命令式领导方式。这种方式的特征是,领导者兼用奖励和处罚的方法管理下属;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双向沟通信息,适当地听取下属对决策的意见;适当地授权给下属,但加以严格的政策控制。
(3)协商—参与式领导方式。这种方式的特征是,领导者在决策前,较充分地听取下属的意见,并且适当地加以采纳;兼用奖励和处罚的方式管理下属,注意信息的双向沟通,调动下属的管理者进行具体的决策等。
(4)群体参与式领导方式。这种方式的特征是,领导者提出挑战性的目标,由下属根据目标自行决策并制定实施规划,主要采用奖励的方法,而较少采用处罚的方法来
管理下属;保持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信息渠道的畅通,使整个组织形成一种良好的气氛。
研究表明:利用第四种方式从事管理工作的人是极有成就的领导人。因为用这种方式管理的组织在制定目标和实现目标等方面是十分有效的。在这类组织中,全体成员感到在实现价值,满足需要和愿望,达到目标和期望方面有共同的利益。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融为一体,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充分地发挥出来,而这些都归功于员工参与者管理的程度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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